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
印发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
(2021-2025年)的通知
吉政发〔2022〕8号
各市(州)人民政府,长白山管委会,长春新区、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,各县(市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厅委办、各直属机构,驻吉中直有关部门、单位:
《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吉林省人民政府
2022年5月1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《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正文